房产证有名字,离婚时一定可以拿到一半房产吗?
我和配偶的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现在准备离婚,我想知道是不是能直接拿到一半房产。因为之前听说加了名字就能分一半,但又不太确定,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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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有名字,离婚时不一定能拿到一半房产。 首先,房产所有权证书上有男女双方姓名,说明女方享有相应的房地产份额,但这并不意味着各自所占比例绝对是各占一半。 其次,如果房子加了对方的名字,该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夫妻双方先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例如,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产权房屋,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虽然在很多人看来另一方理所当然享有二分之一产权,但在司法实际判例中并非绝对如此。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具体的房产分割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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