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都是代扣代缴吗?这样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发工资的时候发现工资是被代扣代缴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方式合不合法,也不知道公司代扣代缴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想了解下工资代扣代缴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什么情况又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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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并不都是代扣代缴,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工资是合法的。 首先,合法的代扣代缴情形有多种。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包括:一是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个人取得收入后应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单位有义务帮员工代扣代缴,这是为了方便税款征收和保证税收及时入库 。比如您月工资1万元,达到纳税标准,单位就需要帮您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再发放工资。二是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这些保险费用一部分由单位承担,一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帮员工代扣代缴个人应承担部分,像养老保险个人承担比例一般是8%,单位就会从工资里扣掉这部分金额去缴纳保险。三是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若员工需要支付给他人抚养费或赡养费,法院判决后,单位有责任按照要求代扣这部分费用。还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另外,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不过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例如员工因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要求赔偿,员工月工资5000元,那每月最多扣1000元,如果扣完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就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 但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上述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扣减劳动者的工资,就是违法的。比如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全部劳动报酬,这属于克扣工资,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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