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是否需要共同偿还债务?
我和伴侣结婚后,伴侣背着我借了一笔钱。现在债主找上门让我一起还钱,我完全不知情这笔债务。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夫妻到底需不需要共同偿还债务呢?我这种情况要帮伴侣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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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夫妻是否需要共同偿还债务,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简单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意味着,如果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表示同意一起还,又或者是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日常买菜、孩子上学费用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 但如果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钱,并且这笔钱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事后追认,那通常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像您这种情况,如果您能证明伴侣借的钱没有用于你们的家庭生活,您可能就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不过债权人如果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用于了你们的共同生活等情况,那么您还是可能要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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