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欠款是否算共同债务?
我和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他以个人名义借了一笔钱,我并不知情。现在债主找上门来让我一起还钱,我想知道这笔婚内欠款算共同债务吗?我有没有还钱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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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欠款是否算共同债务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如果这笔欠款是夫妻两人一起签字借的,或者一方借了钱之后另一方知道了并且表示认可,又或者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借的钱,那就算是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为孩子交学费借的钱等。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了一大笔钱去做投资,而且投资收益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确实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上,那还是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所以,判断婚内欠款是否为共同债务,关键要看借款的用途、是否有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等因素。如果遇到具体的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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