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一方隐瞒借贷属于共同债务吗
我发现另一半在婚内背着我借了钱,现在债权人找上来让我一起还钱。我完全不知情,也不确定这笔钱有没有用到家里。我就想知道这种婚内一方隐瞒的借贷,到底属不属于共同债务啊,我需不需要一起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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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一方隐瞒借贷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一起承担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就是说,如果这笔借贷是夫妻两人一起签字借的,或者一方借了钱后另一方知道了表示认可,又或者是一方为了维持家庭日常开销,像买生活用品、交水电费等借的钱,那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负责偿还。 然而,如果一方在另一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贷,而且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偷偷借钱去赌博、吸毒或者用于个人的一些不合理消费,这些就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但要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即便另一方不知情,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在判断时,关键在于看债务的用途以及是否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债权人主张是共同债务,他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要是双方对债务性质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来判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指夫妻一方在另一方借款之后,明确表示同意承担这笔债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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