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债务的范围具体是什么?
我和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一些债务问题,不太清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哪些是一方自己承担的。比如一方单独借钱用于投资,另一方不知情,这种算不算共同债务?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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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内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二者的范围界定具体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 - **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一起向银行贷款买房,共同在贷款合同上签字,这种情况下所负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 - **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包括正常的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出。比如一方为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所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样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 - **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借款用于投资开办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且有相关证据证明,那么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也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范围: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借款用于个人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就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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