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对共同债务究竟是怎样承担的呢?

我和配偶目前面临一些债务问题,不太清楚哪些属于共同债务,以及我们具体该怎么承担这些债务。比如说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另一方是否也要一起还?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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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对共同债务的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一起签字贷款买房,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买菜、交水电费等所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借款投资大型商业项目,且该项目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投资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则属于共同债务。 其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时,对于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例如,夫妻共同借款购买的房产所产生的贷款,双方都需要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共同债务为10万元,但共同财产只有8万元,那么剩下的2万元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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