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找不到就一定会被通缉吗?
我有个事挺纠结的。最近发生了一起案子,里面的犯罪嫌疑人不见了。我就想知道,是不是只要犯罪嫌疑人找不到,警方就会马上发布通缉令呢?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具体规定,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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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找不到并不一定会被通缉。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首先,要明确通缉的对象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这意味着,只有在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且在逃的情况下,才可能会被通缉。比如,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证据确凿,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对其进行逮捕,但他却逃跑了,这时就可能会启动通缉程序。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虽然找不到,但不符合逮捕条件,比如犯罪情节轻微,可能不需要逮捕,或者证据不足暂时无法认定其犯罪事实,那么就不会被通缉。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但有合理的理由,并非是故意逃避侦查、审判等,也不一定会被通缉。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犯罪嫌疑人找不到就一定会被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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