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破产清算时如何进行赔偿?
我有一套房子,开发商那边宣布破产清算。我很担心我的权益,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房子会怎么处理,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是按购房款全赔,还是有其他的赔偿方式,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在房屋破产清算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已经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购房款的消费者,他们的权益在法律上是有特殊保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这意味着,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的购房者在房屋破产清算时,有优先获得房屋或者退还购房款的权利。也就是说,这类购房者的权益在清偿顺序上比较靠前,他们的诉求更有可能得到满足。 其次,如果购房者只支付了小部分购房款,那么他们与开发商之间形成的是普通债权关系。在破产清算中,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相对靠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所以,只支付小部分购房款的购房者要在前面的债权得到清偿后,才能从剩余的破产财产中按比例获得清偿,可能无法全额拿回已支付的购房款。 另外,如果房屋已经建成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可以依据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过户登记。若因开发商破产导致无法办理,购房者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赔偿损失。而如果房屋尚未建成,开发商破产可能导致房屋无法交付,购房者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不过,最终能获得多少赔偿,还是要根据破产财产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