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岗位变动被迫离职是否有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多年,现在公司突然要给我调岗,新岗位我完全无法接受,我如果因此被迫离职,不知道能不能拿到赔偿?具体要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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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岗位变动导致员工被迫离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员工是有权获得赔偿的。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需要判断公司的调岗行为是否合法合理。从法律角度来看,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且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也就是说,单位在未经征得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其职位做出更改,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两个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但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 若公司的调岗行为不合法合理,例如未经协商擅自调岗,对员工薪资福利制度、工作环境有负面影响,或者违背劳动协议规定等,致使员工不得不离职,那么员工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其中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 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员工因公司岗位变动被迫离职并想要获得赔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不要递交辞职申请书,因为一旦递交,可能会被认定为主动离职,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二是要取得公司调职的书面文件,以此证明公司的不当行为,并且可以拒绝公司的调职通知,并说明理由;三是保存好以前的绩效考评以及一些量化的指标,作为自己胜任工作的凭证。若与公司协商不成,员工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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