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调岗降薪被迫离职,能获得多少赔偿?

公司突然给我调岗降薪,我觉得不合理就被迫离职了。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具体能拿到多少赔偿,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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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调岗降薪被迫离职的赔偿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进行调岗降薪,且劳动者继续工作的,一般不能要求赔偿。 如果劳动者无过错且能够胜任工作,但因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降薪而离职的,这种行为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3年8个月,经济补偿为4个月工资;工作了1年3个月,经济补偿为1.5个月工资;工作了4个月,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例如在没有合理理由且未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调岗降薪,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劳动者工作了2年,正常经济补偿是2个月工资,此时用人单位需支付4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第八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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