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姓名作为自己专有的权利,法律有什么限制吗?

我想给自己改个名字,觉得这是我自己的权利。但又听说法律对姓名权有一定限制,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了解下法律到底对姓名权有哪些限制呢?比如在命名规则、改名条件这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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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权限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属于公民专有的权利,但在行使这项权利时,法律是有一定限制的。 首先,从命名规则上来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意味着我们在选择姓名时,不能使用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字词。比如,不能使用侮辱性、色情低俗、违背伦理道德等含义的字词来命名。例如,不能给孩子取名为包含明显侮辱性词汇的名字,因为这样的名字会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其次,在姓氏选择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这一规定既保障了公民一定的姓氏选择权,又对其进行了合理的限制,确保姓氏的使用符合社会的基本规范和民族文化传统。 另外,关于姓名变更,虽然公民有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但并不是随意变更的。在实际操作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但一般来说,变更姓名需要向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如果理由不充分,户籍管理部门可能不予批准。比如,为了逃避债务而频繁变更姓名,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可能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法律在保障公民姓名权的同时,也通过一系列规定对其进行了限制,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他人合法权益以及遵循民族文化传统。公民在行使姓名权时,应当遵守这些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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