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后还是合法夫妻吗?
我和另一半去办理了登记离婚手续,但是之后有人说可能不算真正离婚,还是合法夫妻。我不太懂,想问问登记离婚完成后,从法律上来说我们到底还算不算合法夫妻呢?
展开


登记离婚后,夫妻关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夫妻。登记离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一种方式。当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离婚协议书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双方在冷静期内没有撤回申请,且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所以,一旦完成登记离婚,领取了离婚证,夫妻关系就正式解除,双方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夫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