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么做工伤鉴定?

在工作中受了伤,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去做工伤鉴定。不知道要准备些什么材料,也不了解整个流程得花多长时间,想知道从申请到最后出结果具体得怎么做,希望能有人详细说说。
展开 view-more
  • #工伤鉴定
  • #申请流程
  • #工伤认定
  • #申请材料
  • #鉴定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进行工伤鉴定,一般可按以下步骤来做:首先是提交申请环节。这有不同主体的申请时限区别。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工伤认定办法》第4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没在这30日内提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那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如果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比如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限等情况。 接着是准备申请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6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还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然后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阶段。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8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收到全部补正材料后,又会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之后是进行鉴定并形成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0条、《工伤认定办法》第18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要是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最后,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22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