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拆迁征地需要分户吗
最近听说我们这儿要拆迁征地了,我不太清楚这其中的门道。想知道在拆迁征地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进行分户啊?主要是想了解分户和不分户对拆迁征地补偿这些方面会有啥不一样的影响,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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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征地并不一定需要分户。首先要明确,拆迁行为和户口没有直接必然联系。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种情况下,补偿主要是基于房屋本身,和分户关系不大。 而涉及集体土地(含宅基地)征收时,情况较为复杂。如果仅关注拆房和搬迁补偿,没有房产就无法享受相关权益,且拆迁与户口所在地无关,以房产证登记为准。不过,当房产所在地区的宅基地被征用时,若户口已在当地村(居)委会注册且为农业户口,可享有相应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分户可能会有一定影响。比如农村土地是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归集体,一般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通常按人口平分,所以户口数量对土地征收补偿费有较大影响。 但是,在拆迁征地工作已经开始后是不允许分户的,因为这会牵扯到很多问题,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另外,没有经济独立的未成年人不能分户,未离婚的夫妻也不能分户。 相关概念: 分户:指在一个房屋或建筑物内部或外部的一块地上,按照人口、家庭、用途等因素进行分割。通常是房屋或建筑物共有的所有权人之间,基于实际需求,为方便管理、使用、出租等目的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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