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应该交给谁?

我最近遇到了一些工作上的困扰,公司的一些行为让我不得不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现在我写好了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但是不太清楚这个通知书具体该交给谁,担心交错地方影响后续的权益维护,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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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动者需要递交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时,一般应交给公司的人事部门。因为人事部门通常负责处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相关事务,将通知书交给他们能确保相关事宜得到妥善处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协商经济补偿协议,同时要妥善处理工作交接事宜。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在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将通知书递交给公司人事部门,也是为了让公司知晓这一情况,并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处理后续的经济补偿、工作交接等问题。 若员工本人无法亲自接收通知,可由其同住的成年亲属代为签收。若直接送达存在困难,也可选择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传达,并以挂号查询回执上的记录作为送达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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