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我在公司上班,现在遇到了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一定得用书面形式才行,担心如果形式不对会影响到自己的权益。想了解清楚具体在哪些情况下需要书面形式,哪些情况又可以不用,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劳动合同
  • #合同解除
  • #劳动法规
  • #书面形式
  • #劳动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一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过在实践中主流观点和较为规范的做法是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比如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都需要书面通知。这样做一是双方之间有个凭证,二也是避免日后纠纷的发生。 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解除劳动关系原则上应当以书面形式解除,但劳动者确有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已经被解除的,也应当认定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例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此种紧急情况下可能来不及采用书面形式,但劳动者后续若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已解除,也是有效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