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的是否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相关部门报备?

我是一家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最近打算把场所转手给别人经营,不知道这种经营者变更的情况,是不是要向县级以上地方相关部门去报备呢?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怕自己没按要求做会出问题,所以想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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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时,通常是需要向县级以上地方相关部门进行相应报备或办理变更手续的。 这里涉及到的一个重要法律依据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是经营场所地址迁移或者扩大、缩小原经营面积等重大变更的,还需要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这其中的逻辑在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与公众的健康密切相关。当经营者发生变更时,新的经营者在卫生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等方面可能与原经营者存在差异。通过向县级以上地方相关部门报备或办理变更手续,相关部门可以及时掌握公共场所经营主体的变化情况,对新的经营者进行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指导,确保公共场所持续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保障公众在公共场所的健康安全。如果不按照规定进行报备或办理变更手续,可能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管理的角度来看,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时向县级以上地方相关部门进行报备或办理手续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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