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被辞退申请劳动仲裁该怎么赔偿?
我现在处于哺乳期,却被公司辞退了。我想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获得怎样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哺乳期被辞退,若申请劳动仲裁,赔偿问题涉及多方面法律规定。首先,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处于特殊时期女职工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在女职工哺乳期内辞退女职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例如,女职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2个月,其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支付的赔偿金为:3.5×5000×2 = 35000元。所以,哺乳期女职工被辞退申请劳动仲裁时,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计算应获得的赔偿金额。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