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分户到底是谁来分呢?
我家在农村,现在面临拆迁,家里人对于分户的事儿有点迷糊,不知道到底该由谁来负责这个分户的事儿。家里情况比较复杂,人也多,大家都很关心这个问题,就想清楚了解下具体的分户负责主体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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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拆迁分户的分配主体及方式会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从分配主体来看,一般是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家庭内部协商来进行分户。比如在一些情况下,会依据家庭人数合理分配;也有的是以土地和房屋实际面积作为衡量标准。 在具体分配过程中,对于宅基地房屋权益归属的明确,会优先考虑仍然是房屋所有者或一直负责维护修理工作的人士的利益。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征收补偿作出了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及临时安置的补偿等。而对于分户本身,《户口登记条例》也有相关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时,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同时,单独立户要求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分户行为还需经乡、村、组同意。 另外,如果拆迁家庭内部出现纠纷,当事人可以先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在家庭内部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拆迁协议中的约定或其他书面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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