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酒驾都属于行政处罚吗?
我之前有过一次酒驾记录,最近又酒驾被查了。我想知道这两次酒驾是不是都属于行政处罚呀?我不太懂法律,就怕这两次酒驾会有更严重的后果,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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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通常情况下,两次酒驾都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对于酒驾这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第一次酒驾,会面临暂扣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第二次酒驾,处罚会更严厉,除了罚款,还会有拘留以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不过,如果酒驾达到醉驾标准,即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那就不再是单纯的行政处罚了,而是会涉嫌危险驾驶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两次酒驾在未达到醉驾标准时属于行政处罚,但如果达到醉驾标准就会涉及刑事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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