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离婚后归谁?
我和老公在农村有套自建房,是婚后一起出钱盖的。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归谁。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农村自建房离婚后的归属是怎么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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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离婚后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该农村自建房是一方在婚前独自建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这所自建房就应当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男方在结婚前自己出钱出力建造了这所房子,那么离婚时房子就属于男方。 其次,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建造的农村自建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该房屋的归属。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比如,考虑到女方在家庭中承担了较多照顾子女和老人的义务,或者男方存在过错等情况,法院可能会将房屋判给女方,并由女方给予男方相应的补偿。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房子是婚后建造,但可能是一方父母出资,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另一方也不能要求分割该房屋。 总之,农村自建房离婚后的归属要结合房屋建造的时间、出资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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