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建的农村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婚后在农村建了一套房子。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婚后建的农村房屋该怎么分割,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分割方式、遵循的原则,以及不同出资情况等对分割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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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后建的农村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共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上建造,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首先可以协商分割该房屋 。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贡献、婚姻期间的共同还贷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比如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法院可以适当将房屋的更多部分分给付出多的人。 其次,如果房屋是在一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上建造,从宅基地使用权角度,该房屋本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建造,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房屋的增值部分进行适当补偿。 另外,还有几种特殊情况:若夫妻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出资建造房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这种情况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若无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若夫妻在结婚前,双方家庭一起出资建的房,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一般也是平分。 相关概念: 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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