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签合同不想干了可以直接走人吗

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签合同,现在不想干了,就想知道能不能直接走人,要是直接走了会有什么后果,对自己有没有不利影响,要是不能直接走,那应该按什么流程来办离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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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不想干了,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直接走人的。 首先,咱们得明白,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你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实际上就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这就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在入职一个月内,此时用人单位还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想要离职,正常情况下还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的,这是基本的职场规范和道德要求。 要是入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虽然存在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但从维护自身权益角度,最好不要直接走人。因为根据法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你直接走人,可能会在主张双倍工资等权益时遇到麻烦,比如在证明劳动关系以及离职原因等方面出现问题。 并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即使没签合同,走正常离职程序能更好保障自身权益,比如顺利拿到应得工资、让单位办理好离职相关手续等。 总之,没签合同不意味着可以随意直接走人,为了避免后续的纠纷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按照法律规定和正常流程来处理离职事宜。 相关概念: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工作,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也为劳动者支付报酬等,这种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就叫事实劳动关系。 双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1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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