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不干了可以直接走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但一直没签合同,现在不想干了,不知道能不能直接走人。要是直接走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或者会不会影响后续找工作之类的。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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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不干了是否可以直接走,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此时用人单位还未违反法律规定,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若想辞职,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的。具体而言,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要求。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即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而且,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即便没签合同,如果存在一些特定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例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些规定出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总之,没签合同不干了能不能直接走,要根据具体的工作时长以及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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