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判之前都需要收监吗?
我家里有人被起诉了,现在案子还没判,不知道是不是在法院宣判之前就一定会被收监,心里特别着急,想问问懂法律的人,在法院宣判之前是不是都得收监呀,有没有不用收监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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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宣判之前,并不是都要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收监。收监指的是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进看守所等羁押场所限制其人身自由。 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收监主要看是否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上述情形,一般会被收监。不过,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也可以不被收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此外,第七十四条规定了监视居住的适用情形。所以,法院宣判前是否收监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身状况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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