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6万元,将近19年了,利息怎么算?
我有一笔6万元的欠款,到现在快19年了。当时也没太明确说利息咋算,现在对方催着还钱,我就想弄清楚这19年的利息该怎么算,是按啥标准来算,我心里也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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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欠款利息的计算,需要区分多种情况。 首先,如果双方在借款时明确约定了利息及计算方式,那么通常按照约定来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算利息,但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之前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不过自2020年8月20日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其次,如果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但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出借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若有约定从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若没有约定,也可以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对于您这笔将近19年的欠款,要先看当初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凭证上是否有利息约定。如果有约定且不违反当时及现行法律规定,就按约定算;如果没有约定,在借款期间视为无利息,但从逾期还款之日起可计算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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