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寻衅滋事罪的法条是怎样的?
我想了解一下刑法里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具体法条。我身边 有人遇到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的事儿,我不太清楚具体法律规定是啥样的,就想知道法律条文是怎么说的,有哪些行为算寻衅滋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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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首先,法条原文是这样表述的: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这里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意思就是无缘无故地打人,并且达到了一定严重程度。比如说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或者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伤等后果。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就是对他人进行追赶、阻拦、用言语侮辱或者威胁,给他人造成了较大的心理伤害或者影响了他人正常生活。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指的是强行拿走别人的东西,或者随意破坏、占用公私财物,而且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像强拿硬要的财物价值较大等情况。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就是在商场、车站等公共场合故意制造混乱,导致正常的秩序无法维持。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多次组织别人实施上面这些寻衅滋事的行为,让社会秩序受到了很严重的破坏,处罚就会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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