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未遂算刑事案件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故意伤害未遂在法律上的认定情况。前几天我和别人起了冲突,对方当时明显是想伤害我,还好旁边有人拉住了他。我想知道这种对方故意伤害我但没成功的情况,算不算刑事案件呢?想弄清楚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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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未遂未必都构成刑事案件。首先解释一下犯罪未遂这个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就是犯罪未遂。就好比你正准备偷东西,手都伸出去了,突然有人喊了一声,你没得手,这就是犯罪未遂。 而故意伤害罪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在司法实践中,普通轻伤的未遂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因为法律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但要是有充分证据表明行为人有意造成他人轻伤,同时又不存在刑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刑法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种情况下就可依据刑法234条判定为故意伤害罪,也就属于刑事案件了。 比如有人拿着刀要砍人,已经挥刀了,只是因为被人及时制止没砍到,这种行为主观恶意较大,危险性高,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属于刑事案件。但如果只是轻微的推搡动作想伤害对方,没造成什么后果,就不太可能被认定为刑事案件,不过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所以,要判断故意伤害未遂是否为刑事案件,得综合多方面因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相关概念: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 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为谋取私利或达其他不正当目的,故意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且所造成的伤害程度足以承担刑法责任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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