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十二年后还会被追究责任吗?


在探讨取保候审十二年后是否还会被追究责任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它并不是一种最终的刑罚结果,只是在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暂时限制措施。 接下来,我们要关注的是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不同犯罪情形的追诉时效: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同时,《刑法》第八十八条还规定了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对于取保候审十二年后是否还会被追究,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法定最高刑以及是否存在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况来判断。如果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对应的追诉时效已经过了十二年且不存在上述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法定最高刑对应的追诉时效超过十二年,或者存在逃避侦查、审判等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况,那么依然可能会被追究责任。所以,要准确判断是否还会被追究,需要根据具体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