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已经三年了是不是就没事了?
我之前被取保候审,到现在已经三年了。这期间也没什么新情况,也没收到什么通知。我就想问问,是不是过了三年就算没事了,不会再被追究责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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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也就是说,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最长期限是一年。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你所说的取保候审已经三年,从时间上看,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一般情况下,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司法机关如果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如变更强制措施、提起公诉等,那么大概率是不会再就该案件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了。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绝对没事了。如果司法机关在后续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案件有新的进展,依然有可能重启相关的法律程序。 建议你主动联系当初办理你案件的司法机关,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是否已经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如果已经解除,最好能拿到相关的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文件,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不必要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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