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逮捕通知书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我家里人收到了逮捕通知书,我们很担心他,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啊?我们对法律不太懂,也不知道有哪些条件和程序,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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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逮捕通知书之后,犯罪嫌疑人仍然是有可能被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即便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但如果后续发现其符合上述条件,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不过,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较高的社会危险性,例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等,那么取保候审申请被批准的难度会比较大。总之,收到逮捕通知书并不意味着完全失去了取保候审的机会,关键还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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