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


在司法实践中,逮捕后仍然是有可能取保候审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它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保证后,不用被关押在看守所等场所,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活动,但要遵守相关规定,保证随传随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就是说,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仍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这种情况,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附加刑则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对应的刑罚是这些情况,那么就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之一。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里判断是否“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悔罪表现、平时的为人等。如果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犯罪情节并非特别恶劣,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积极悔罪,那么就有可能被认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在确保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也可以取保候审。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一面。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超期羁押。如果因为案件侦查、审查起诉等程序时间较长,导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时间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限,但案件还没有办结,此时就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申请取保候审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申请。一般需要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说明申请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