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该如何设立?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债权债务方面的事情,涉及到留置权。我不太清楚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才能设立留置权。比如说我作为债权人,手里有债务人的物品,想通过设立留置权保障自己权益,具体该怎么做呢?希望了解下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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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设立留置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里的合法占有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而占有,比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举个例子,如果甲将自己的汽车交给乙修理厂修理,乙修理厂基于修理合同合法占有了甲的汽车。 其次,债权已届清偿期。也就是说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了应该偿还的时间。比如在上述例子中,甲和乙约定修理完成后一周内支付修理费,一周时间到了,甲还未支付,此时债权就已届清偿期。 最后,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债权是因为占有该动产的合同而产生的。还是以汽车修理为例,乙修理厂的修理费债权就是因为占有甲的汽车并进行修理这个合同行为而产生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当满足以上条件后,债权人就可以设立留置权。设立留置权不需要特别的手续,债权人只要基于合法的原因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就自动取得留置权。但要注意,留置的财产应当与债权的金额相当,如果留置财产价值明显超过债权金额,债务人有权要求债权人返还多余部分。同时,债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如果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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