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该如何转让?
我现在手上有一个留置权,但是我不太清楚这个留置权该怎么转让。我担心转让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法律问题,也不知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希望了解一下转让留置权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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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留置权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单独转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同时,第四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留置权作为一种从权利,通常是伴随着主债权的转让而转让的。也就是说,只有在主债权转让的情况下,留置权才有可能随之转让给新的债权人。所以,如果想要转让留置权,首先要转让与之相关的主债权。转让主债权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比如通知债务人等。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留置权也会相应地转让给新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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