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怎么回事?

我因为涉嫌一起轻微的经济案件,警方说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需要缴纳保证金。我不太清楚这个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怎么规定的,交了之后还能不能退,具体要交多少,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取保保证金
  • #刑事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在我国,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也就是说,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并非随意为之,而是要结合多方面因素。 对于保证金的起点数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同时,对于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那么,保证金交了之后能否退还呢?答案是可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也就是说,只要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没有实施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重新犯罪等行为,在取保候审结束时就能够拿回保证金。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相关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在实际操作中,保证金一般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这样做是为了确保保证金的管理更加规范和透明。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