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诈骗该如何报案?


如果遭遇借款合同诈骗,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来维护自身权益的。 首先,报案地点上,可以选择诈骗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比如如果是在你所在城市的某个区发生的诈骗,就可以向该区的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到所在地的经侦大队报案。拨打110电话报警也是可行的方式 。 其次,报案时要准备一系列相关证据材料: - 要有书面报案材料,如果是单位报案还应加盖公章,要清晰准确地说明案件情况。 - 准备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详细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 - 报案单位的话,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则不需要此项。 - 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对方给你出示的相关执照等。 - 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这是确定诈骗事实和范围的重要依据。 - 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能证明资金往来和相关承诺情况。 - 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有条件的话提供实物样品,方便公安机关了解损失。 - 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帮助查明资金流向。 - 其他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只要能对案件有帮助的都可以带上。 并且,借款合同诈骗达到20000元以上才达到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情形包括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等多种情况。 另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相关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