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捕后不满一个月取保出来了是怎么回事?


在了解被批捕后不满一个月就取保候审出来是怎么回事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被批捕后不满一个月就取保候审出来,可能存在多种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证据方面出现了变化。在批捕时,司法机关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但在后续侦查过程中,发现证据并不充分,无法达到继续羁押的条件,所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可能符合上述可以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就医治疗;或者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 至于后续情况,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犯罪嫌疑人仍然需要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司法机关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如果最终经法院判决有罪,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