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清算时民工工资赔偿怎么计算?

我是一名民工,所在的公司现在要破产清算。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民工的工资赔偿是怎么计算的。毕竟这是我们辛苦劳动的报酬,心里没底,也不知道该依据什么来计算,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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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工资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民工工资赔偿的计算涉及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标准。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当企业出现资不抵债等法定破产原因时,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组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理,以公平清偿债务的法律程序。而民工工资属于企业的债务之一,并且在破产清偿顺序中具有优先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民工工资是在优先清偿的范围内。 关于民工工资赔偿的计算,一般是按照民工实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结合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来确定。如果存在加班的情况,加班工资也应按照法律规定一并计算。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计算工资赔偿时,还需要考虑工作年限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企业在破产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民工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工资数额和工作情况。破产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核和确认,最终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支付。 总之,在企业破产清算时,民工工资赔偿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民工们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确保自己的工资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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