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户开户需要哪些资料?


基本户是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于企业来说,基本户就像是一个“钱袋子”,企业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出,只能通过基本户来办理。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同类型的主体在开立基本户时所需的资料有所不同。 如果是企业法人,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这就好比是企业的“身份证”,证明企业是合法成立的。同时,还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因为银行要确认开户是经过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的,防止有人冒用企业名义开户。 非法人企业,也就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这些企业虽然没有法人资格,但同样需要合法的经营证明。 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这是因为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有严格的规定,需要财政部门的审批。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军队和武警的资金管理有其特殊性,所以需要特定部门的证明。 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社会团体是依法成立的组织,需要有合法的登记证书。 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这类组织也是合法的社会组织,需要相应的登记证明。 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外地常设机构在当地开展业务,需要得到当地政府的认可。 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外国驻华机构和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它们在中国开展业务也需要合法的手续。 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个体工商户虽然规模较小,但也是合法的经营主体。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这些基层组织在开展工作时也需要有资金往来,所以也可以开立基本户。 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虽然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在开户时还是需要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 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此外,除了上述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外,通常还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如果授权他人办理开户手续)、经办人身份证件等。不同银行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要求,所以在开户前最好先咨询一下拟开户的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