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市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企业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在我国,企业上市主要分为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等不同板块上市,不同板块的基本条件存在一定差异。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人需要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在财务方面,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对于创业板上市,依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盈利且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等。 科创板上市则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相关标准,如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等。 总之,企业上市的基本条件是多方面的,不同板块有不同的侧重点,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上市板块,并满足相应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