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保险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我最近打算从事保险行业,但是不太清楚从事保险活动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我担心不了解这些原则会在工作中出现问题,想知道这些原则具体是什么,有什么作用,所以来问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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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保险活动应当遵循一系列重要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保险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础,也是保障保险活动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最大诚信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保险活动的各方都要最大限度地保持诚实和信用。对于投保人来说,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要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比如,在购买健康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自己的既往病史。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于保险人而言,要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若保险人未明确说明,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简单来说,投保人不能对与自己毫无关系的事物进行投保。比如,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对自己拥有的房屋、车辆等具有保险利益;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具有保险利益。《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遵循保险利益原则可以防止道德风险,避免有人通过保险获取不当利益。


损失补偿原则: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目的是使被保险人恢复到损失发生前的经济状态,但不能让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例如,一辆价值10万元的汽车发生部分损坏,维修费用为2万元,保险人最多赔偿2万元,而不会超过汽车的实际损失。《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近因原则: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保险人只对承保风险为近因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判断近因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比如,因地震引发房屋倒塌,地震就是近因。如果保险合同承保地震风险,保险人就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复杂的情况下,可能存在多个原因导致损失,需要仔细甄别哪个是近因。遵循近因原则有助于准确认定保险责任,合理确定保险人的赔偿范围。


公平互利原则:这要求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都要公平合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对等。保险人不能凭借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不合理的条款,损害投保人的利益;投保人也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确定保险费率时,要根据风险的大小合理计算,使投保人支付的保费与所获得的保障相匹配。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保险活动的公平性和互利性,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合法原则: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无论是保险人的经营活动,还是投保人的投保行为,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比如,保险产品的设计和销售要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投保人不得利用保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只有遵循合法原则,才能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保险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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