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由宪法来规定的,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确定了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平等权,这意味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例如,在就业机会上,不会因为上述因素而受到歧视。 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等,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权利。还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可以通过这些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宗教信仰自由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人身自由权利也非常重要,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公民还享有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社会经济权利方面,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只有大家都遵守这些规定,社会才能正常运转。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也是公民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依照法律纳税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用于国家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