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出车祸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交车出车祸后的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赔偿责任主体来看,如果公交车一方负有事故责任,一般先由公交公司投保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是一种强制保险,主要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权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如果公交公司还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将由商业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商业险的赔偿范围和额度会根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来确定。 如果没有商业险或者商业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则由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公交车司机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如果造成了乘客或其他受害人身体受伤,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财产损害赔偿方面,主要是对因事故造成的受害人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如车辆维修费用、车内物品损失等。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