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撞死人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交车撞死人后的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死亡赔偿金,它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比如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万元,死者不满60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20年 = 100万元。 其次是丧葬费,它用于处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假设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6000×6 = 36000元。 还有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死者生前有需要扶养的人,比如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近亲属,需要给予生活费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另外,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公交车撞死人给死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家属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此外,如果死者在死亡前经过了治疗,还会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这些费用也需要由公交公司进行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宿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