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个税申报期是怎样规定的?
我自己经营了一家小店,属于个体工商户。之前一直没太关注经营所得个税申报的事,现在想了解下经营所得个税申报期是怎么规定的,是每个月都要申报,还是按季度或者年度申报呢?不太清楚具体的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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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个税申报期的规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经营所得的含义。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也就是说,对于经营所得的个税,平时是需要预缴的,预缴可以选择按月或者按季,具体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确定。比如一个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核定其按季度预缴经营所得个税,那么他就需要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十五天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且预缴税款。 而汇算清缴是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汇算清缴的目的是将全年的经营所得进行汇总计算,多退少补。比如全年实际应缴纳的个税比预缴的多,那么纳税人就需要补缴税款;反之,如果预缴的比实际应缴纳的多,税务机关会将多缴的部分退还给纳税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确保纳税人准确缴纳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保障税收的公平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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