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定协议的定金可以退吗?


商品房预定协议的定金不一定能退,这得看具体情况。 首先要明白定金的概念,简单来说,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是为了保证合同能顺利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了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下面讲讲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把购房者已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人,导致没能正式签约,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要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要是开发商没有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证件,或者因为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甚至导致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要返还购房者定金,还要承担购房者的损失。还有,如果双方仅仅是对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的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且和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最终致使签约不成,这种情况下双方都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另外,若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双方又无法就此达成一致,导致正式合同不能签署,开发商也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然而,定金不能返还的情况也有不少。比如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经确认的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从而导致无法签约,那么购房者就被视为违约,所交纳的定金将不予返还。 总之,定金能不能退要依据买卖双方在商品房预定协议履行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相关概念: 定金罚则:是指在合同履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