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房认购协议的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最近我在买房时签了认购协议还交了定金,但后来因为一些情况想退定金,又不确定能不能退。比如开发商的一些行为或者认购协议里的条款变化等情况,是不是会影响定金退还呢?我想具体了解下哪些情况下定金能退,哪些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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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认购协议的定金能否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一般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定金罚则的相关规定。 在买房认购协议的具体情境中,存在一些可以退还定金的情形: 1. 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比如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销售房屋,这种情况下签订的房屋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定金必须全额退还。因为开发商本身不具备合法的销售条件,这种认购行为从法律层面是不被认可的。 2. 卖方在认购书中承诺的交付房屋期限届满前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买家。这属于卖方的违约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卖方需要双倍向购房者支付定金。因为卖方违反了与购房者的约定,损害了购房者的权益。 3. 买卖双方在有关预售合约以及补充协议的条款方面未能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比如双方在房屋售价、房号、建筑面积等关键信息上存在分歧,且无法协商一致,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因为这些关键信息的变更可能会对购房者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合同无法正常签订,并非是购房者单方面的原因。 而在一些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1. 购房者未能如期在认购书约定的日期内签署正式合同,且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可免责事由,定金一般不能返还。这是因为购房者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 购房者不能证明开发商拒绝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购房者主张开发商存在问题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合同,但又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定金通常是不能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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