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认购书定金能否退还?
我和开发商签了购房认购书也交了定金,可后来因为一些原因不想买这个房子了,特别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定金能不能退回来,具体在哪些情形下定金可以退,哪些又不可以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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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认购书定金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 首先,要明白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在购房交易中,它是为了保证双方能够按照认购书的约定去履行后续签订购房合同等义务。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具体来说,定金可退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 购房者按约履行了认购书约定的义务,比如在约定时间内准备好购房所需材料、按约定前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等,这种情况下定金可以退还或者抵作购房款。 2. 因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认购书约定的,比如因不可抗力(像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使得房屋建设无法继续,或者政府出台新政策导致购房交易无法进行等,此时定金应当退还。 3. 售房者违约的情况,例如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进行销售,或者在约定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内无法提供符合约定条件的房屋等,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售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而如果是购房者自身违约,比如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没有按照认购书约定的时间、条件去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等,这种情况下定金一般是不予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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