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一方还贷款,离婚时该怎么分配?
我和配偶婚前一方买了房,婚后一方 负责还贷款,现在面临离婚,不清楚这套房子以及还贷款的部分该怎么分。想了解下具体的分配规则和法律依据,好让自己心里有数。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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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前买房婚后一方还贷款,离婚时的分配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书仅登记在婚前购房一方名下。房产会判定为所有权登记方独有。因为购房款是一方婚前支付的。但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的增值部分,视为双方的共有财产。这是因为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于还贷也就意味着双方共同为房产付出了资金。确定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比如,一方婚前付首付30万买了一套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万,离婚时房产增值了50万,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的20万都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房产的所有权证书落户于两人的名下,则应按照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评估和处置。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在分配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做出公平合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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